网上散播谣言称淄博市8孩子被偷
淄川一网民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
2014-08-09 09:54:29 作者: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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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 为提高自己QQ空间和微博点击率、增加空间人气,在互联网上编发传播淄博多个孩子被犯罪团伙偷走的虚假信息。昨日,记者从淄川警方获悉,淄川一网民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8月6日,淄川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进行网上巡查时,发现互联网上流传着一则有关淄博发生八个孩子被偷的信息。这则爆炸性的消息引起大量网民关注,截至8月7日被点击浏览1200多次,被转发1000多次。通过了解,淄博市根本没有发生网上所说的孩子被偷案件,这则消息纯属谣言。
   淄川公安分局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考虑到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责成分局网安大队进行立即查处。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这则消息是从一个网名为“熊猫烧香”的QQ空间和这名网民的腾讯微博发出的,拥有这个QQ空间的网民是淄川区昆仑镇的一名李姓男青年。8月7日下午,网安大队会同磁村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李某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经询问,李某承认这则消息是自己在8月3日晚上编发的,当时他从网上看到外地有类似的消息,为提高自己的空间人气,提高点击浏览率,就编发了这条淄博发生八个孩子被偷的虚假信息在自己的QQ空间和腾讯微博发布。
   8月8日,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 刘琳 李增强 张志国)

        责任编辑 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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