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城内吸烟被拘 男子茫然不知违规
一天内周村区9人因违规吸烟被拘留
2015-01-10 11:55:18 作者:赵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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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相国旗)“拘留?我就抽了支烟,没那么严重吧?”1月7日上午,周村区胜利沙发家具批发市场内,51岁的老韩边抽烟边搬运家具,一位民警径直走到他面前告诉他:“请把你的香烟熄灭。”老韩因为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被处以拘留2天的处罚。昨日,记者在周村区拘留所内采访时了解到,当天共有9人因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而被拘留。
    老韩在周村区胜利沙发家具批发市场负责给人送货,这份活儿已经干了五六年了,空闲时,老韩习惯抽支烟。“我知道批发市场里不让抽烟,有时候我们在抽烟,保安就会过来劝阻。”采访中,老韩坦言自己是知道市场内的禁烟规定的,但他表示对于在这种场所内抽烟将会被拘留的处罚却没听说过。被周村公安分局丝绸路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后,老韩有些茫然,在他的记忆中,包括自己在内的不少人经常会在批发市场抽烟,怎么这次就被拘留了呢?采访中,周村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记者随后走访该批发市场看到,市场入口处明确提示“批发市场内禁止吸烟”,而且在市场内张贴着很多禁烟标志。据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都有禁烟标识,这些场所除了市民熟知的加油站、加气站、易燃品库房等,还有家具卖场、油漆卖场等。为了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市民千万不要在这些场所内吸烟。
 

        责任编辑 赵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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