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总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
2016-08-08 10:55:28 作者:纪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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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 谭壮飞 通讯员 贾彤彤)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民主管理质量,日前,淄博市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台账的通知》,对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台账式”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摸清梳理本地区本行业已建会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制定明细名册。区县、镇街总工会,委局工会要根据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建档,市总工会负责汇总管理由区县、委局上报的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每半年逐级上报一次。台账的建立和规范性将作为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上级工会每半年对台账中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信息进行抽查。

  工作台账分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台账、区域性民主管理工作台账、行业性民主管理工作台账以及“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创建工作台账。主要内容为职代会建设情况、厂务公开工作情况、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立情况、品牌创建的参与和对标得分情况等。

        责任编辑 纪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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