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热心读者来电反映,在街道、楼道等公共领域时常看到“帮助提取公积金”或者“代办公积金贷款”的小广告,这不仅有损于公共环境,也让很多缴存职工心存疑问,难道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非常难吗?难道通过“中介”就能轻松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吗?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工薪职工购建住房重要的资金来源,是一项“惠民”制度。为了能让这一制度服务好缴存职工,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都已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并设立了12329服务热线。中心定期对12329服务热线来电内容进行分析,将职工主要诉求从上万件来电中梳理出来,对涉及到的大厅服务、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有力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在12329服务热线电话的基础上,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开通了短信服务、微信平台、网上服务厅实时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职工不仅方便地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存款余额、缴存流水、贷款还款情况等各方面的信息,还制定了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明白纸,最大限度满足职工需求,实现住房公积金与职工“零距离”接触。
“互助性是住房公积金的特性之一,它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如果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必然会造成部分职工的利益遭受侵害。”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为了防止个别中介机构或个人在网络等媒体、公共区域发布宣传广告,通过虚构有内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以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名义从事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非法活动,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的行为发生,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2016年7月,我市发出严正声明。声明中指出,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批准或同意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有业务均按照中心对社会公开的办事承诺依法办理,从未收取任何费用,绝不会因中介参与而多提、多贷或违规缩短办理时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等规定,中心将加大监督、检查和审核力度,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限期退回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自违法行为发现之日或者资金款项退回之日起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职工所在单位、有关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其骗提、骗贷情况。将其骗提、骗贷的相关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在此,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职工正确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不要相信非法宣传广告,以免给自己的财产、信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不法人员使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服务电话0533-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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