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行危险
2017-08-20 10:36:41 作者:夏侯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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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孔晓文)昨日记者在世纪路新村路路口看到,虽然是周末,但早上出行的市民依旧很多,不少非机动车出行时形色匆匆。张店交警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对记者说,行人和非机动车如果不按信号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速度也不会快很多,希望市民们能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昨日早上8点左右记者看到,民警在路口执勤时,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查处了两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其中一位摩托车驾驶员说自己平时一直骑电动车,当天是为了赶时间才借了朋友的摩托车骑。民警说,如果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按照规定将处以罚200元、扣12分的处罚。
  昨日早上7点30分到8点30分,记者在路口看到,机动车基本都能按照交通法规上路行驶,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较多。早上7点50分左右,一位女性市民沿世纪路由北向南过马路,在左转仍是绿灯的情况下就已经走上机动车道,在穿行的车流旁等待过马路,十分危险。执勤的协警及时把这位市民劝到路边,并对她说明了这样做的危险。这位市民这才明白自己乱穿马路的危险,并表示以后将遵守交通法规出行。
  昨日早上记者在另一个路口也发现了类似的现象。在柳泉路美食街路口,东西向的信号灯仍是红灯,但不少年纪比较大的市民看到暂时没有机动车,就急匆匆地穿过马路,让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不减速或者停下避让。
  张店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方树令对记者说,从当天早上的查处情况来看,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现象比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方树令说,部分市民目前还没有文明出行的意识,以为行人在路上可以随便走,只要不影响别人就行,其实行人逆行、抢行、不走人行横道,都会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更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方树令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一定要按照信号灯行驶,各行其道,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 夏侯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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