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保险知识 认清风险需求
——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为消费者投保支招
2018-03-21 09:20:04 作者: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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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耿雪   通讯员 李文珍

   3月15日至21日,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全市保险业范围内开展了主题为“品质时代,诚信保险”的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

   当天的活动现场虽然寒风凛冽,市民参与热情却很高涨,纷纷聚集到宣传台前咨询。针对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保险购买、理赔等问题,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索利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为市民支招。

   “决定买保险之前,首先要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来选择,同时要切实考虑到家庭的经济状况、年龄结构等因素。”索利芹向记者表示,当前保险理财盛行,很多人抱有“买保险就是为了多赚钱”的想法。为迎合公众心理,部分保险销售人员兜售保险时着重宣传分红和回报。其实,保险最基本功能是保障,投资理财只是附加功能,不要因为缴了保险费没有得到经济回报就认为吃了亏。

   不要代签名。如果在合同中缺少投保人的亲笔签名,保险公司可以以签名不真实、合同不成立为由,将保单视为无效保单,做出拒赔或退保的处理。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购买保险时对于不懂的内容,消费者可要求保险公司做出解释,并将解释内容形成文字作为合同附件,成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弄清专业术语。以“保户缴费满两年,退保时保险公司应给付现金价值”为例,很多人认为现金价值就是自己所缴的保费。但事实上是所缴保费扣除风险保费、储蓄金保费后的剩余部分,这也是引发保险纠纷较集中的地方。

    几个关键时间段。观察期(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犹豫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单后一定时期内(一般为10天,从银行购买的保险为15天),消费者可无条件退保并退还全部保费。宽限期是指首次缴纳保费后,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在此期间缴付逾期保费不计收利息,且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责任编辑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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