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八条措施
2019-09-30 08:55:06 作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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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孙艳芹)9月29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淄博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八条措施》),介绍出台《八条措施》的主要考虑、目的和框架内容,就有关措施的落实作了说明。

  此次发布会上,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同志表示,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市企业家大会吹响了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的新号角,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制定出台《八条措施》,目的就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鼓励支持各级干部大胆为企业站台服务,清除影响制约企业发展的障碍,激发各级支持服务企业的热情,推动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措施的落实。

  《八条措施》出台前专门征求了有关市领导、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意见,向市委作了汇报,得到市委江敦涛书记批示肯定。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精神要求,结合淄博实际,提出以下8条具体措施:大力支持鼓励各级干部为企业“站前台”“当后盾”;监督涉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将职能部门涉企服务情况纳入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公务人员“污点”记录惩戒机制;精准容错免责、及时澄清保护;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第一时间受理处置涉企问题。

  据悉,近日市纪委市监委还将召开专门会议作出部署安排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成立“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办公室”,公布0533-12388投诉电话,在“淄博廉政在线网站”设立举报专区,开通线索受理“绿色通报”,建立问题督办台账和问题查处销号机制,以确保《八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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