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职责落实 法定事项落地
——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法定事项承办督办工作新机制综述
2019-12-20 10:09:12 作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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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市委书记江敦涛对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专项工作评议作出批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动工作水平提升的有力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扩大工作面,更好地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一府一委两院要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和评议意见,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

  专项工作评议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定监督事项之一,在各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承办督办责任,强化担当,狠抓落实,人大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有力推动了市委中心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建立法定事项承办督办工作新机制,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委室及“一府一委两院”办理的法定事项,进行了梳理整合;对承办事项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对督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切实推动了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事项在我市的落实落地,收到了显著效果。

  坚持依法按规 规范法定事项范围

  法定事项内容涵盖《立法法》《监督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在以往的具体承办督办过程中,存在一事一议、操作流程分散等问题,没有一个制度性文件来规范。为依法理清“一府一委两院”承办责任、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督办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法定事项承办督办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在事项内容上,确定主要包括地方立法事项、监督事项和重大事项决定事项等三大方面;在承办督办责任主体上,明确机关相关委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在承办督办工作程序上,规范流程,细化分工,明确各责任主体在法定事项分办、交办、承办、调度、督办中的责任,按照“办一件成一件”的要求和工作标准,突出对办理效果的督办。自此,法定事项办理落实从各项工作任务中突出出来,形成了一个完整可操作的闭环式工作体系。

  责任落实到人 督导落实到位

  逐一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根据年度工作要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办理的法定事项共28项,其中立法事项3项,监督事项25项,工作任务贯穿全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所有工作任务逐一立项分解,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委室、直接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层层负责,环环相扣。

  加大督导力度,一单一书抓好落实。为及时掌握法定事项办理进展情况,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按序时进度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以“五个一”落实制度为抓手,每季度对相关责任委室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调度,并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报送的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把关,确保相关责任委室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承办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部门,由办公室下发《催办单》,责成其说明理由,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

  针对薄弱环节,突出抓好整改提升。针对每季度党组扩大会议上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相关责任委室迅速研究整改提升方向,进一步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努力补齐短板、迎头赶上。

  切实增强实效 效果充分显现

  立法事项方面稳步推进。2019年立法计划正按计划认真执行,2020年常委会立法建议项目已征集完毕;完成了3件立法审议项目,其中《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9月30日进行了公告公布;在全省率先完成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

  监督事项方面成效显著。今年需办理的监督事项共25项,已完成20项,正在积极推进的4项,正在筹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1项,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顺利推进。

  持续加大专项工作评议督办力度,督促被评议单位和部门扎实做好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张波 东振华 巨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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