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迅速行动,打出宣传发动、贯彻落实“组合拳”,做到了“五个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门作出法规性决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2月14日,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时间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他们一致认为,有了《决定》《决议》,基层依法防控的法律依据更充分了,履职尽责更清晰了,依法追责更明确了,公民约束更自觉了,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更给力了。
宣传发动到位
2月20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就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发出通知。
2月2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把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写入《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
2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了《宣传发动、贯彻落实决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对思想认识、宣传发动、执法司法、监督检查、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报经市委同意后,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联动视频会议。
组织市、区县、镇(街道)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全文刊发、播放《决定》,向村(社区)居民推送《决定》“明白纸”达100万份。
执法司法到位
市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明纪律的通知,实行“六看”“六查”,从严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察访,共发现问题60个,提出整改建议11条。
市法院落实出台了《关于为全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强化震慑作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
监督检查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年度专项工作评议部门的评议内容,并积极探索疫情防控立法。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专班第一时间建机构、定方案、作部署,成立11个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督导组,发挥“三级督导、四级联动”机制作用,把监督《决定》宣传发动、贯彻落实作为重点任务,着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做《决定》的宣讲者、践行者、推动者,带头学习宣传《决定》及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反映群众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决定》落实。
组织领导到位
建立组织机构。成立贯彻落实《决定》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全市各区县(功能区)、镇(街道)全部成立相应机构,全力推动《决定》落实。
加强调度指导。通过建立工作微信群、召开网上视频会议等形式,对11个区县(功能区)、“一府一委两院”加强调度,实时掌握《决定》落实情况。坚持“三级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决定》的贯彻落实在我市“横到边、纵到底”。(刘龙飞 巨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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