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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2023-09-16 09: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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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人防备战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有效检验我市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人防网络的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在各区县(功能区)城区及齐鲁石化公司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广播电视系统同时插播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警报试鸣的顺序是: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三、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


        编辑:孔鼎
        二审:王磊
        终审: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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