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引流量造谣言,罚!
2024-08-21 14:04:38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桓台警方快速响应,迅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王某为蹭流量、博眼球,在某媒体平台,利用已经被官方辟谣的虚假图片,套用视频模块,制作、发布“神秘三星堆遗址,出土文物”的虚假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桓台警方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编辑:孔鼎
审核:李可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