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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储蓄国债(电子式)今日开始发售
2025-04-10 07: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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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颜慧 通讯员杨冉)4月9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获悉,2025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4月10日至19日在各承销机构网点发售。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93%,最大发行额250亿元;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2%,最大发行额250亿元。

此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2025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第二期分别于2028年4月10日、2030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计付利息,即:从2025年4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

我市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购买:一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青岛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14家承销机构任一网点柜台认购;二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认购;三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的手机银行办理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编辑:王磊
        审核:孙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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