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2025-11-05 0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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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记者常旭)近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决定,淄博4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表彰。

其中,周村区委统战部、淄博峻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沂源县西里镇人民政府、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荣获“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二级警长臧进举、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党委书记赵阳、淄博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科长武振国荣获“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他们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篇章,树立了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生动榜样。淄博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持续擦亮“淄籽同心 齐乐融融”民族工作品牌,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编辑:孔鼎
        审核:牛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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