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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线索
2025-12-02 08: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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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记者赵晓雯)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12月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征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线索征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生产、销售无3C认证或使用旧版3C认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装置、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行为;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行为;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广大市民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在法定工作日时间拨打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公电话进行举报。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2316556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2760756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5187424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4297618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6191005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7315404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8180956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6971360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2343299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3550918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7013908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533-6882365

线索征集说明: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问题线索将认真核实、依法处理。为使反映线索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鼓励实名举报,详细提供问题线索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编辑:张剑
        审核:李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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