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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出台矿产资源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将事故灾难分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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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bnews.net 2008-8-15 2:57:00 作者: 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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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济宁都市晨刊记者 苏言)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矿产资源管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据悉,预案要求国土资源各级部门要不定期展开巡查、排查,加强对重点区的监测和防范,同时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及时研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确定应对方案。一旦发生矿产资源管理突发安全事故,要立即进行调查,迅速查清事故出现的地点、时间、类型、灾害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以及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失踪等情况。 另据要求,《预案》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故(一级)、重大事故(二级)、较大事故(三级)和一般事故(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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