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别人的孩子跟丈夫离婚——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淄博日报社主办)--影响最有影响力的人
论 坛 用户名 验证码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密 码  

首页|淄博新闻|图文报道|特别推荐|曝光台|博闻论坛|传媒博客|时评|电影频道
财经|体育|娱乐|健康|专题|文学|艺术|科技|教育|要闻回顾|关于我们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音体美报|淄博新闻网|新闻观察|淄博手机报|今日齐鲁|热线
新闻检索 高级检索


生了别人的孩子跟丈夫离婚

Http://www.zbnews.net 2008-9-16 1:16:00 作者:

字号:    打印】【关闭

晚报讯 (东营黄河口记者 方舟 通讯员 路萍)妻子生下孩子后,要求离婚,丈夫得知后,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骨肉,随即带着孩子到医院做血检,医院血检证明孩子确实不是亲生。9月10日,丈夫告到垦利县法院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

  王女士与张先生于2006年底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7年2月份,两人结婚;2007年9月份产下一女婴,孩子出生后,两人感情恶化,直到今年6月份,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先生离婚。

  张先生曾按照孩子的出生日期进行过推算,怀疑孩子并不是自己所生。接到法院的传票时,张先生为了弄清楚事实,带上孩子去了济南某鉴定中心做了血检,结果出来了,化验报告上显示孩子并非张先生所生。张先生越想越气,自己辛辛苦苦养了一年多的女儿,竟然不是自己的孩子。王女士面对张先生的质问,无言以对。开庭后,垦利县法院依法进行调解,张先生当庭表示同意离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但是要求王女士支付30000元的精神赔偿。王女士自知理亏,同意了张先生的要求。

 

【评论】打印】【关闭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投诉信箱
鲁ICP备 05024485 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
淄博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