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者投社保可少缴费——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淄博日报社主办)--影响最有影响力的人
论 坛 用户名 验证码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密 码  

首页|淄博新闻|图文报道|特别推荐|曝光台|博闻论坛|传媒博客|时评|电影频道
财经|体育|娱乐|健康|专题|文学|艺术|科技|教育|要闻回顾|关于我们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音体美报|淄博新闻网|新闻观察|淄博手机报|今日齐鲁|热线
新闻检索 高级检索


低收入者投社保可少缴费
最低可按照60%作为缴费基数 申请须带齐证件

Http://www.zbnews.net 2008-9-23 2:17:00 作者: 陈珂

字号:    打印】【关闭

晚报讯 (青岛早报记者 陈珂)昨天下午,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卫国在青岛政务网接受网谈,一些收入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表示受经济条件限制,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比较困难,刘卫国表示对于收入较低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按照有关规定,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考虑到这部分人员收入水平低的情况,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实困难的,青岛市目前允许最低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具体程序为:由本人书面申请,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交行代扣的,到代扣网点)申请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并从申请降低缴费次月起按新基数缴费。 

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办理投保,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可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失业证(求职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暂住证;本市农村户籍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交通银行办理委托代扣代缴手续,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评论】打印】【关闭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投诉信箱
鲁ICP备 05024485 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
淄博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