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在淄博打工的四川人小余,来到桓台县公安局少海派出所,向民警述说了他的一件窝心事。 小余来淄博打工已有一段时间了,为了工作方便,一直想买辆价格便宜的二手踏板摩托车。9月28日中午,几个朋友小聚,小余把该想法和盘托出。一位刚谋面尚不知姓名的新朋友很热情地告诉他:“我的哥们专卖这个,我告诉你一个电话,你与他联系。”小余随即拨打了电话,对方很爽快:“这事好办,你先付800元保证金,摩托车马上送到。”小余按其提供的账号,到农业银行一分理处存入800元。
饭后,小余在租住处等送车来,一直等到当日下午3点多钟,才接到一个自称送摩托车的人的电话,“摩托车已送到,但你必须再付2000元,因为这是一辆‘××125’型踏板摩托车,老板已经把价格压得很低,所以,保证金太少,我是不能交车的。”小余说自己没那么多,现在只有1000块,要不就不买了。“不要紧的,1000就1000吧,都是朋友嘛!过后你请客就是了。”就这样,小余又把仅有的1000元积蓄打到了对方的账户上。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小余仍未见摩托车送来,便电话联系送车人,可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小余急得满头大汗,既不见人也不见车,1800元就这样打了水漂。 (李维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