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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法院与百姓的“连心桥” ——张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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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bnews.net 2008-10-10 2:07:00 作者: 翟乃荣 赵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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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张店区法院高度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有力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自7月新选任的39名人民陪审员上任至今,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4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27.1%,案件调解率67.4%,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今年5月,张店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搞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张店区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讨论选任人民陪审员问题,并及时向张店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张店区法院还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对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组织保障等各方面作了详细安排,并在新闻媒体上刊登陪审员选任公告。经过公民申请、资格审查、上报审核、任前公示、审议任命等一系列程序,6月27日,39名陪审员获得张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为了使陪审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张店区法院先后制定了《张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张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细则》等多项管理性文件,用以指导陪审员工作。在陪审员管理模式上,为防止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冲突,张店区法院根据陪审员职业性质和到法院距离的远近,采取了临时约请、定期值班、机动使用三种管理方式;在审判管理上,探索“三二一”机制,即“三在前”,起诉书副本提前发给陪审员,主审法官提前向陪审员介绍案情和审理思路,提前就案件重点、难点与陪审员沟通;“二告知”,将案件进展进度及时告知,合议后将宣判情况及时告知;“一总结”,法官主动与陪审员进行交流,对已审结的案件进行回顾总结。在后期管理上,建立陪审员与法官的“相互评价”体系;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对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陪审结案后,张店区法院都要对陪审员履职的实绩、陪审态度、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考核登记表》,量化工作业绩,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主要依据。 张店区法院充分利用陪审员来自基层不同岗位,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积极安排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做好案件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纷争,架起法院与群众“连心桥”。在一起因退婚引起的彩礼纠纷案件中,女方认为是男方先提出解除婚约的,按当地风俗,1万元彩礼分文不退。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人民陪审员苏建与双方当事人认识,听到消息后,主动到庭,配合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平息了怒气,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执行完毕。 张店区法院城西法庭刘晓辉法官认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判活动,减少了群众对法院审判的误解,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度,提高了案件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降低了涉诉信访率。不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中,能够以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这些表达有别于法官的法言法语,为全面评议案件提供了帮助。从目前的案件审理情况来看,凡是有陪审员参与合议庭的案件上诉率明显下降,服判率有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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