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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超期服役 开启扎伤双手

Http://www.zbnews.net 2009-7-2 5:28:00 作者: 冯艳辉 夏庆田 孙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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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冯艳辉 通讯员夏庆田 孙振凤)刚买回家的啤酒,由于酒瓶超期,在开瓶时将两个手指扎伤,啤酒生产厂家却推托不管。昨日记者从沂源县消费者协会获悉,经调解唐女士获得医疗费及误工补贴300元的赔偿。

6月29日上午,家住沂源县西山小区的唐女士在附近的经销店花18元钱购买了9瓶崂山干啤。在开酒瓶时,瓶口完整地连在瓶盖上带了下来,参差不齐的瓶颈将唐女士的右手食指、无名指扎了几个血口,鲜血直流。在家人的陪护下,唐女士赶紧去医院包扎、取药,花去医药费194元。她随后找经销商察看了现场,经销商电话联系生产厂家,厂家竟然推托不管。于是,唐女士向沂源县消协投诉,要求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500元。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认定,唐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啤酒瓶正常开启扎伤人是属于啤酒瓶超期使用所致,生产厂家或商家应该担责。消协人员检查发现,该啤酒瓶上烙印着“B‘PL’2006”,按照国家规定啤酒瓶使用期限为2年,该啤酒瓶瓶已超期服役一年;经多次调解,昨日,商家赔偿唐女士医疗费及误工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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