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让天更蓝 地更绿 水更清 ——市人大监督推动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实施 |
||||||||||||||||||
|
Http://www.zbnews.net 2008-7-6 0:45:00 作者: 田健敏 焦振军 |
||||||||||||||||||
|
“抬头看不到蓝天,一年吃块半头砖”,这是当年在淄博广为流传的一句话。虽然带有夸张的成分,却也道出了淄博环境曾经面临的严峻形势。为扭转这一局面,还居民一片蓝天,2004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市的重大决策,制定了《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5-2007)》,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自此,我市拉开了根治结构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序幕。 一晃几年过去,碧水蓝天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何,成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问题。在今年年初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时,他们在全面分析我市环境形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认为,环境也是生产力,碧水蓝天行动计划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系到生态市建设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松懈,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仍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工作。经过讨论,确定将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5-2007)》实施情况作为今年的监督重点。 今年5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5-2007)》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对于淄博这样一个老工业城市来说,意义重大。行动计划自2005年实施以来,已累计完成投资55亿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完成了省、市政府确定的主要污染物COD、SO2减排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离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制定和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非常必要,符合淄博实际。经过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实施《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的决议,批准实施《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 为推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碧水蓝天行动计划进展及相关情况的汇报,督促和支持市政府按计划要求开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后仅5天,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共39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分五个检查小组,实地察看了十几家企业,对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区县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了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关停。仅张店区就关停和拆除了64支砖瓦窑,每年可减少粉尘和SO2排放5400多吨和1600吨。 按照《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总体要求:今后几年,我市优于二级的天数要超过300天;主要水体变清,恢复生态功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2%。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重道远。为了让淄博“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推动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
|
||||||||||||||||||
| 【评论】 【打印】【关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