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标志着我国测绘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今天是《测绘法》宣传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对于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促进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牢牢把握测绘事业的基础性地位。测绘工作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行性工作,通过提供与地理位置有关的各种专题性和综合性基础信息,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科学研究、文化教育、行政管理和人民生活等诸多领域。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对基础测绘及各种测绘资料的需求与日俱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测绘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提上重要工作日程。要积极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认真编制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落实年度计划,加快建立长期稳定的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机制,不断提高测绘事业发展水平。
要着力提升测绘工作的服务功能。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测绘部门要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实际,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始终坚持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服务,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服务,切实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发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在资源配置、国土现状调查与利用、环境保护与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新农村建设与城镇规划、城市交通与移动通讯、防灾减灾、主体功能区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高测绘工作在重大战略决策和实施中的参与能力。要通过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自主创新,努力建设服务型测绘、开放型测绘、创新型测绘,为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要依法推进测绘事业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测绘法》,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人员和测绘单位的法制意识,不断推进测绘法制建设。要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测绘执法力度,彻底消除无序测绘、不正当竞争等市场违法行为,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测绘市场,促进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大力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继续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各级政府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共同配合,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教育宣传和日常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问题地图”流向市场。要注重测绘成果的开发利用,加强全市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协调,加强测绘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测绘,防止重复投资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