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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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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bnews.net 2008-8-29 1:13:00 作者: 王黎明 刘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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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讯 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日前正式启动“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今年计划招聘300名大学生。 据悉,从2008年起,我市将每年组织招聘部分应届(含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受聘人员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按有关规定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受聘人员为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助理。对在招聘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经考察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优先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 受聘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合同式管理,受聘人员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高校毕业生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后,3年内报考我市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8分。招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不执行试用期、见习期。其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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