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保“大考”5月11日开始——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淄博日报社主办)--影响最有影响力的人
论 坛 用户名 验证码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密 码  

首页|淄博新闻|图文报道|特别推荐|曝光台|博闻论坛|传媒博客|时评|电影频道
财经|体育|娱乐|健康|专题|文学|艺术|科技|教育|要闻回顾|关于我们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音体美报|淄博新闻网|新闻观察|淄博手机报|今日齐鲁|热线
新闻检索 高级检索

我市环保“大考”5月11日开始
20天内建陶 碳酸钙 化工企业要过“生死关”

Http://www.zbnews.net 2008-5-10 2:21:00 作者: 袁一军 张军

字号:    打印】【关闭

晚报讯 (记者袁一军  通讯员张军)记者昨日获悉,从5月11日开始,我市将用20天时间对全市所有建陶、碳酸钙企业、中心城区及周边化工企业的环保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不过验收的企业将被依法实施拉闸限电、停产整顿。

据了解,这次验收是我市2008年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的收尾工作,5月11日至25日对我市所有建陶、碳酸钙企业以及中心城区及周边化工企业的环保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5月26日至30日对限期治理的企业再进行一次检查,到5月30日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或不申请验收的企业,依法实施拉闸限电、停产整顿。通过验收的企业由市环保局发放环保验收合格标志。

验收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以及淄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3个联合验收组以及督导组、执法组。各验收组负责对企业环境整治情况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及时反馈给督导组和有关区县政府;执法组负责检查未经预验收的企业是否擅自开工生产,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是否按要求拉闸限电,其他企业的环保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对发现的违法企业及时予以顶格处罚;督导组负责对区县、乡镇、企业落实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报验收情况,监督验收组的工作。

下一步,我市还将建立企业环境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建陶、碳酸钙、化工等企业的监管,绝不允许私自停开污染治理设施,一经发现依法实施顶格处罚。

 

 

【评论】打印】【关闭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投诉信箱
鲁ICP备 05024485 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
淄博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