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三考”(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消息,临淄公安分局在全国162个参考的单位中,总成绩荣获第六,案卷展评名列第四,有一名民警荣获三等奖。 成绩的背后是:临淄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服务百姓的标杆更高了、技能更高了、效率提高了。
临淄公安分局在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中近年来连获优秀等次,2002年在省厅执法质量考评复核中被评为第一名。在一般人看来,临淄公安分局的执法质量绝对是经得起检查与考验的,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放松要求。在省公安厅对“三考”的督导检查中,民警们对照公安部考评标准,看到了目标和差距。
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他们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执法办案流程。对每个执法岗位和每项执法任务,都逐一明确了执法权限、基本职责、目标要求,层层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形成了自下而上职责明确、程序明晰、责任共担的执法责任制体系。对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教养案件,以及110接处警、日常治安行政管理、窗口单位服务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每起案件、每项执法服务工作的每个环节的办理标准、要求、程序,做到统一规范、目标明确,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实现了程序化、标准化服务。该分局还实施执法过错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将执法过错记入单位和民警政绩过失档案和执法档案,并与评先创优、晋职晋级挂钩,对出现重大过错的单位和民警“一票否决”,促进了各单位和民警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的原则,临淄公安分局将警力下放,重心下移,让民警深入社区、村居,全面推行基层治安承包责任制。全区共“下派”社区(责任区)民警109人,每个社区民警实行“三定一包”。工作进度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一考核,工作实绩列入对单位和民警个人的年终考评。在全市率先成立了150人的保安巡逻大队,全区14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15至20人的保安巡逻中队,所需经费由乡镇财政全额保障,并按照统一标准要求、统一招聘标准、统一培训考试、统一工资待遇、统一队伍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的“六统一”要求,切实加强了对这支队伍的管理和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巡逻防范效能,使之成为维护全区城乡社会治安的一支生力军。
俗话说“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案件千千万,重点是命案。”为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分局党委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侦查破案摆在工作首位,特别是对发生的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坚持闻警即动,迅速出击,集中优势力量,全力以赴,快侦快破。近年来,临淄公安分局命案侦破率始络在95%以上,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