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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分级监管

Http://www.zbnews.net 2008-8-18 3:43:00 作者: 赵晓雯 刘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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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刘广胜)为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和重点企业分级监管。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普查、分级工作,查出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541家,重大危险源共计677处。

  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点企业分级监管体制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手段,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分级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级监管。即: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重点企业由市级负责监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由区县级负责监管。

  我市要求,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重点企业是应依法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动态监控;要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台账,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运行情况全程监控;发现事故隐患立即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区县安监部门。

  此外,相关企业还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应当由从业人员本人签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新建、扩建、改建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所在企业,应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备案。因情况变化已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要及时申请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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