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赵瑞雪)7月开通的“台湾游”已成为今夏最火热的旅游线路。尽管充满期待,但去台湾旅游对多数消费者来说依然陌生。为保证合法权益,本报提醒市民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
慎选旅行社
认准合法资质
近日,记者自张店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因旅行社拒不返还保证金而引发的案件。今年3月份,许先生缴了7万元保证金参加某不具备赴台游资格的旅行社赴台旅游,不料旅游结束后旅行社竟无理拖延,拒不将保证金返还,许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根据有关规定,今年7月份开始,包括山东在内的13个省份成为赴台旅游首批开放的地区,而山东省惟一一家具备台湾游资格的旅行社是港中旅国际(山东)旅行社。
据港中旅国际(山东)旅行社邱经理介绍,市民赴台旅游需填报入台湾申请书,报名表,并签订《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由港中旅国际(山东)旅行社出具旅游发票,方可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入台通行证。以台湾地接社标准,游客在台湾每天的消费在80美元至120美元之间。消费者如参团赴台旅游,一定要到已获得赴台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报名,以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赴台旅游前看好相关规定
据《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规定,赴台旅游团每团人数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旅游团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10天;自7月18日起正式实施赴台旅游,于7月4日启动赴台旅游首发团。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向由海旅会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经营赴台旅游的组团社咨询报名,不得向非指定的旅行社和单位报名及参加其组织的赴台旅游活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参团旅游,整团往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因组团社或其委托的接待社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非合同约定付费项目,使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组团社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