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 记者2月8日获悉,为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公安形象和警民关系的警牌乱挂、警车乱停、警报乱鸣、酒后驾驶等警用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为确保此次治理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下发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从摸清底数入手,澄清本单位车辆登记和实际使用底数,认真自查自纠,对所有警用车辆分门别类登记列表。同时,将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抽查、责任倒查、设卡检查等方式,分步有序地开展全方位督察。对违反“两个严禁”(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用车辆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用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首先停止执行公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酒后驾驶警用车辆的,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按照“五条禁令”从严处理。
违法扣留、扣押,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及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等行为,也为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市公安局设立了专项治理检举电话2189207,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对每起检举线索认真登记并调查核实,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将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