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各方质疑不断。问题吊诡之处是,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当初立项时定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其特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该公路的性质“自觉”转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核定了30年的收费权。2008年2月,国家审计署就按其审计结果将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但负责运营的首发公司日前却宣称收上100年费也行,并称“高速收费有利于缓解交通拥挤”。 在此,我们想问的是,收费公路在设计、建成以及运营的过程中,能否引入监督程序,公示性地列出包括收费年限、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总额等在内的详细清单?以“阳光清单”的形式解决“收费公路无限期收费”的问题?
因为信息的封闭、不对称以及监督的乏力,公路收费站高密度、超期收费的现象屡见不鲜。地方利益庇佑、利益合谋下的公路收费,以及转让、收费等过程中滋生的腐败,致使收费公路俨然成为某些职权部门和利益集团合谋下,无限生财的“摇钱树”。据此分析,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问题,不是收费公路问题乱象存在的具体而微的标本。
在这种情况下,用给出“阳光清单”这种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收费公路问题,显得弥足珍贵。一方面,“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不妨通过撤掉收费站等方式,阶段性地实现部分收费公路的免费转变;另一方面,对短期内不能实现免费转变的收费公路给出“阳光清单”,可以预期解决“收费公路无限期收费”的问题。比如,我们可以通过严密的审计,明确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是否应该停止,至少应该确定出具体的收费年限。
在“阳光清单”面前,收费公路的收入、成本、还贷款项、还贷期等,不会成为一笔糊涂账。有了清单,就会有明确而具体的免费公路时间表。从短期看,在收费站点瘦身上,各级政府有比较明晰的目标和思路,公众有可以预期的期待、可以触摸的监督依据;从长期讲,收费公路向免费公路的阶段性过渡,也会有章可循。具体在首都机场高速问题上,我们期待着各部门能及时联动,尽快拿出一张“阳光清单”,给“就是收上100年费也行”狂狷话语当头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