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基层干部在谈到农村法治情况时说:“法治加‘人治’事情才有治。”他说这句后举了很多实例,证明他的观点。他认为我们国家前前后后制订颁布了很多法律法规,针对性很强,旨在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可是在基层不少法律法规,根本无人去执行。有不少违法问题明摆着,就是没人管,没人治。只好越级向上反映。如果运气好,被上级有权威的领导批示了,问题才能逐步解决。“法治加‘人治’事情才有治”,仔细想想,这句话确实有道理。我国现在是法治社会,讲的是法治,但是,再好的法律法规还是要人去执行,人不治法虚设,这是很浅显的道理。我们现实生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显然不是没有法律制度,而是缺乏人去很好的实施落实。在媒体上,我们也经常看到人浮于事、有法不依的报道。现在我国有太多的人喜欢绕开法律和规则办事。有的地方“人不治”的懒政庸政现象比较突出,譬如说,对环境污染问题,少数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信奉“三不查”: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上级领导不批示不查,使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任何时候,任何领域,法律法规再多再好再完善,最终还是要依靠人去执行去治理。才能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人不治”,再多的法律法规也是形同虚设。
“违法必纠,执法必严。”这是公检法司领域一句很响亮的口号。口号如何成为现实,也是需要“人治”的。比如说反腐败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我国已经出台许多专门针对各级干部的法规制度,条分缕析,法理明确。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经常流于形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比比皆是。“法治加‘人治’事情才有治”,这是一句大实话,今天的中国社会太需要一批肯干事,敢执法的干部了,这也是基层干部群众对各级干部和执法者的迫切要求,要求各级干部和执法者能积极主动地依法办事,让法律法规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