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保障香港的法治、维护香港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作了详细的规定,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基本法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这有利于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香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有利于香港居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二,基本法规定全国性法律基本上不适用于香港,适用的只有少数几个法律,保障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完全能符合其社会发展状况,解除了香港一些人士的担心。第三,基本法规定了香港原有的司法体制基本不变,诉讼制度不变,有利于香港政权的平稳交接。第四,基本法规定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对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和多层次保障,大大增强了香港居民对实行法治的信心。第五,基本法规定香港居民、立法会议员、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必须遵守法律。基本法只规定了香港居民一项义务,即遵守法律的义务,只要居民真正能守法,其他事情也就好办了。第六,基本法规定全国人民都要遵守它。不但香港特别行政区要遵守,而且全国人民、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都要遵守。
香港回归之后,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遵守香港基本法,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尊重“港人治港”;香港的司法独立仍然保持;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保障;行政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体现了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民解放军严格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