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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常志钧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刘亚宁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马爱国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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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bnews.net 2008-1-6 2:07:00 作者: 董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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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讯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昨天上午在淄博人民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刘池水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21人,实到413人,符合法定人数。 刘慧晏、常志钧、刘池水、陈勇、鞠洪仑、许建国、阎西国、王树槐、王树武、唐福泉、李灿玉、韩国祥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周清利、冯梦令、侯法生、陈家金、王顶岐、周连华、宋军继、赵启全、刘星泰、郭利民、魏艳菊、关玛莉、林春明、李思玉、薛安胜、曹在堂、王世庆、吴明君、韩家华、岳华东、刘有先、段立武、饶明忠、林建宁、王学刚、王行宏、刘亚宁、马爱国、王尔孝、郑峰、孙立义、周继烈、杜祥荣、牛良、陈庆照、曹钟书、王玉良、翟纯生、张志才、岳经一、郭仁友、都光珍、王再云、张寿利及王敦浦等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上,常志钧作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从6个方面,全面回顾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对2008年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部署。 常志钧在《报告》中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淄博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和《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拓宽民主立法渠道,不断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有了新突破,推动了有关工作的开展。监督工作收到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人事任免工作迈出新步伐。创新工作思路,代表工作呈现新局面。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发展需要,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会上,刘亚宁作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马爱国作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通过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办法。 曾担任过市级实职的老干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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