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切谦和,面带微笑,恰如三月和煦的春风,轻柔拂面——这是临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孙丽给人们留下的第一印象。不了解她的人也很难把她与威风凛凛的“警察”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外表看似柔弱的她,已经在警察这个职业里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曾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六年被分局嘉奖,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警察;连续四年被区政府、分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及“社会承诺十佳个人”。
孙丽多年来一直处在公安工作的基层,任务重,头绪多,而爱人也是一名警察,因此,平时除了忙工作外,孙丽还要担当起作一个妻子、母亲和女儿的多重角色,而且,夫妻俩的父母都年事已高,身体多病,自己的孩子常常无人照顾。2006年对孙丽来说是多事之秋,父亲因心脏病住院,公公被确诊为食道癌,家里仿佛塌下天来。孙丽咬着牙坚持,白天照常工作,晚上照顾生病的两位老人,就这样硬是挺了过来。
从事公安工作多年,孙丽经手处理的案件没有一件是因处理不公或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群众不满、上访。她总是这样想:“假如我是来办事的群众,我是来报案的当事人,我会希望民警怎么做?”正是怀着一份亲民爱民的朴素情感,孙丽一直坚持秉公办事。一次,某娱乐城的老板因违规经营被公安局依法调查,他通过朋友打听到了孙丽的住址,便带着现金和礼品登门,让孙丽帮助其通融,还提出了额外的一些优厚条件。孙丽听明白来者意图后,婉转地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