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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9月,我市对现行企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研究部署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
为企业插上飞翔的翅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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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bnews.net 2008-8-11 4:07:00 作者: 周荣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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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月5日,《淄博日报》报道我市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初见成效。(李秀春摄) “现行的工业管理体制领导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各方面把企业捆得过死,再加上部门之间互相制约,企业办一件事很难,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等五个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把经济利益、经济效果、经济责任结合起来,把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就像在农业战线上扩大生产队自主权一样,确实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势在必行。不这样做,我们的经济就搞不活,体制改革就搞不好,工业现代化想快也快不了。”这是1979年9月14日,时任淄博市市长的王韬同志在全市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会议上讲的一段话。 会后不久,我市成立了由马澄清任组长,耿佃杰为副组长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放在市学大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经委、计委、财政局、劳动局、银行等部门抽调。省革委149号文件规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单位,必须是经过整顿,领导班子比较健全,生产秩序和管理工作已经正常,独立经济核算,并有盈利的国营工业、交通企业。按照这些条件,经过省、市反复酝酿,报国家经委、财政部审批,我市的博山灯泡厂、博山电机厂等6家企业参加了全省第一批试点。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快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为此市革委要求参与试点的企业:生产只能上不能下,质量只能提高不能下降,上缴国家财政任务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同时要求各级主管部门,一方面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放手让试点企业去进行实践,另一方面结合各经济部门的工作,给企业以切实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试点,企业有了必要的自主权,更好地把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结合起来,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按劳分配的原则得到彻底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当时许多企业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盈利亏损一个样的弊病,试点企业得到健康发展,并为以后我市进行的企业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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