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老人节,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作为法律顾问来到淄博凯达修养中心,为那里的老人送去了心贴心的服务。他们不仅为老人讲解法律常识,还为他们提供了无偿的法律援助。受到帮助的老人高兴地说:“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对我们比亲人还要亲!”这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关心弱势群体的一个缩影。
打开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来电来访记录,满满一大本全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比如,妇女打工要不回钱、孩子不养老、残疾人就业可享受哪些权利等。仅去年一年,该中心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0余起,最大限度地为受援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是实实在在为民解难的举动,赢得了弱势群体的好评。该中心被表彰为全省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法律援助中心,山东省扶残助残最佳爱心奖,承办的向爱花、齐雪等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评为2006年全国法律援助百优案件。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在工作实践中,坚持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弱势群体解难。该中心这样要求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仅仅是办好一件件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一个个咨询,而是要通过这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以实际行动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让法律援助成为党委政府的“减压器”,困难群众的“调节器”,社会安定的“稳压器”。为此,律师们在办案中把受援人当作自己的亲人,把受援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以自己的诚心、爱心、热心、耐心,去赢得老百姓的拥戴和信赖。
2003年9月,安徽省临泉县同城镇大涂庄村村民涂军旗、张红俊等189人在淄博打工,山东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承包方拖欠其工资32万元,一拖就是3年。在该中心的帮助下,今年9月,他们终于拿到了这些救命钱,并送来了感谢信和绣有“依法为民工讨回救命钱,用法律为民工撑起保护伞”字样的锦旗。
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司法公正是该中心的准则,对缺乏法律常识、又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律师们充满着同情和爱心。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的积蓄帮助有困难的当事人,并婉言谢绝老百姓送来的物品。如今,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农民工讨薪、助残、助老、妇女儿童作为援助重点,各个援助网络和各项援助服务日趋完善,相信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法律援助的关爱将遍布社会各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