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沂源县工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一名年近花甲的老者,他是来向工商部门表示感谢的。原来,因误信传销人员的花言巧语,前段时间,老人把老伴遭遇车祸的赔偿金拿去购买了江苏邳州永健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加入传销。谁知,所谓的“分红”还没拿到,该传销组织就被依法取缔了。
“真得好好谢谢咱们工商啊,没有你们,我还不知要上当受骗到什么时候呢……”这是我市工商系统打击传销、维护经济领域公平与正义的一个缩影。
面对传销活动有抬头、反弹现象,个别地区活动猖獗,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按照省局和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不断研究打击传销的新途径、新思路。
他们建立了以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基层责任和强化舆论宣传三个方面推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职能作用,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强化措施的同时,狠抓自身建设,并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今年,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会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组织200多名警力,重拳出击,严查严打。
“绿德尔”涉嫌传销案是沂源县工商局继“永健保健品传销案”之后查获的第二起涉嫌传销大案。2006年4月25日,河北保定绿德尔生物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授权证书》,授权青州市钟某办理营业执照后在临沂市某区开设“一号店”,销售该公司生产的“绿德尔”胚胎磷脂E、蜂胶等产品。钟某在取得授权后,并未在临沂市设立专卖店经营,而于取得授权的前一天开始至2006年5月25日,在沂源县按照该公司制定实施的《专卖店有奖消费活动指导意见》,组织销售“绿德尔”系列产品。资料显示,至查获时,钟某已发展消费者552人,汇入保定绿德尔生物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货款200余万元。因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和第24条的规定,沂源县工商局已经对该公司和钟某立案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共取缔传销窝点42处,涉案金额达4507万元;遣散传销人员1170多名,追缴金额3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