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法院多举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9-08 09:34:2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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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掌中淄博 记者 陈道峰 通讯员 王琦 报道)近日,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稳妥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市法院迅速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着眼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审判专业化的需要,市法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调研、对下指导、请示案件办理等工作。全市法院实行涉黑涉恶案件月通报制度,在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台账管理、定期向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上级法院报送案件信息的基础上,每月将涉黑涉恶案件信息通报到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院领导,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及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材料。

  依托立案信访局12368诉讼服务热线,市法院设立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由专门的诉讼服务热线接线员负责来电接听,做好问题线索登记管理;刑一、二、三庭根据各自案件指导范围负责线索问题的甄别、梳理、移交及相关问题的答复,接受人民群众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和咨询。

  完善涉黑涉恶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各区县法院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案件受理、庭前会议、开庭审理、案件宣判等流程节点,及时按要求向市法院报告。健全完善网格化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指派专人负责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据、审理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及时报送市法院。各区县法院要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积极向有关主管机关和行业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向市法院做好司法建议备案。

  实行涉黑涉恶案件卷宗评查制度。市法院每季度进行一次涉黑涉恶案件卷宗抽查,督促各区县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全程留痕”意识,对卷宗流转、材料交接、文书送达、执行材料寄递,以及请示汇报、沟通协调等工作,全程做好记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成效,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扫黑除恶专业审判队伍和专门人才库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侦诉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 夏侯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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