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位一体”创业格局 推动全市就业工作全面上水平
2016-03-21 20:26:1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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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提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可以扩大就业、增加收入,还可以促进公平正义、促进人们实现价值追求。多年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将就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深化改革、改善民生、提振经济的重要抓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创建引领、载体支撑、培训提升、服务助推“四位一体”工作模式,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观念在劳动群体心目中扎根生长,努力使创业创新成为全市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做到了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二五以来,我市成功创业人数保持12%的增速,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年递增15%以上,全民创业参与率每年保持5%以上的增幅,实现了开办一户小微企业平均带动11.8人就业的倍增效应。2016年1月,全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议在我市隆重举行,这是对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肯定,也是鞭策和勉励。市人社局将就业创业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十个新突破”重要的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把这项最大的民生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奋力推动我市社会民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创建引领,突破创业瓶颈
   突出创城引领、大学生引领、文化引领“三个引领”,突破制约影响创业的瓶颈。一是梯次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贯彻省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向创建市级创业型区县、创业型街道(镇)、创业型社区拓展延伸,并全面建立督查、考核评估制度。目前,我市张店区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型城市”,淄川区等两个区县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型区县”,张店区和平街道等10个街道(镇)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型街道(镇)、张店区科苑街道、潘庄社区等80个社区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型社区。同时,我市有3个街道、30个社区正在进行省级创业型街道(镇)、社区的创建工作。二是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重点面向我市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下并称大学生),强化他们的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十二五期间,全市实现自主创业毕业生达4532人。以此为引领,全力推进失业人员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青春创业、巾帼创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创业、回国留学人员创业等。2015年,在工商部门新注册登记市场主体74572户,带动14.6万人就业。三是积极培育特色创业文化。广泛开展“淄博市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举办“淄博市创业大赛”等,营造了想创业、创大业的浓厚氛围,大力倡树鲁中创业文化。去年举办了我市首届创客大赛,从200余个参赛项目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共20个,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并加以扶持。活动期间同时举办了创业经验分享汇和创业成果展示汇,集中展现我市创业创新激情活力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我市还在全省率先举办了创业训练营活动。2015年,淄博创业大学正式批准设立后,为了进一步提升创业者驾驭企业、把握市场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创业者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淄博未来企业家”队伍,在淄博创业大学举办第一期创业训练营。选拔出37家成长性非常好、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参加本次的创业训练营活动。
   二、载体支撑,夯实创业平台
   最大化集中政策、资金、场地、信息、服务等创业要素,为创业者提供最有效、最直接的扶持和服务。一是搭建创业政策扶持平台。十二五以来,我市连续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再就业人员等群体自主创业的政策,并配套出台了有关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创业补贴发放等文件和措施,形成了较完善的创业优惠扶持政策体系。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加大对创业的资金投入,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20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鼓励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搭建创业孵化平台。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和省级推荐工作。十二五期间,共评定市级创业示范平台8家,推荐认定省级创业示范平台4处。调整完善创业示范平台奖补政策,对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的,奖补标准统一调整为50万元;对评估认定为省级创业示范平台的,在享受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省级奖补标准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区县通过探索民有公助、政企联办、社会共建等形式,建设了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青春创业园。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创业园达到24个。三是搭建创业项目发布平台。组织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不断健全导师配备机制,开展项目巡诊活动,定期梳理导师队伍,大力宣传优秀创业青年和导师志愿者。建立创业项目征集评估和发布制度,定期组织对入库项目进行科学分类、动态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目前,创业项目库中共有创业指导专家340名,收录项目1270个。
   三、培训提升,提高创业能力
   着力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运用项目化模式推进创业培训工作。一是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范围由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城乡各类群体,并提高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二是创新培训模式。制定并贯彻新一轮“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公开招投标认定40家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广“引校进企”、“引企进校”等做法,打造以人岗有效对接为目的的校企、校地合作培养新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支持企业以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培训;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式;推广创业大学培训模式,推动创业大学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创业培训机构等设立分校(创业学院)或教学点、教学站。实行“实名制管理”,开发使用“就业政策与资金管理系统”,从培训申请、审核到发放培训补贴等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将创业培训与创业实训、配套服务紧密结合,对创业者进行创业项目选取、市场评估、资金预算、企业规划等全方位的创业培训。增加创业模拟实训课程,引进创业模拟实训,增强学员创业实操能力。举办纯公益性质的创业训练营,政府买单为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培训,组织小微初创企业主参加,培训包括主题讲座、座谈讨论、创业问诊、优秀企业实地考察等内容,丰富创业者的创业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开阔他们的眼界和思路。三是突出重点群体创业工作。加强对高校大学生们的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导师进校园”等活动,分别到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进行创业政策宣讲。活动开展以来,已先后组织“创业大讲堂”活动30余次,普及人群达7000余人次。将创业培训在下岗再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基础上,向毕业学年的大学生延伸,鼓励他们自主创业。
   四、服务助推,加大创业扶持
   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提供有针对性、高效率的创业服务。一是健全“网格化”服务体系。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街道(镇)、社区(村)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加载创业服务功能,全面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在区县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注册登记、风险评估等“一站式”创业服务。二是实施“援助式”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创业者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为每个有创业意愿并已创业培训合格的城乡劳动者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一处创业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注重创业导师、创业咨询师、创业培训师队伍建设,创业过程中有创业导师指导,多种形式全面跟进,为创业者排忧解惑。三是提供“便利性”融资支持。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等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在全市组织开展“政府贴息贷款促创业——杨帆行动”,利用人社局“快易贷”网站,采取“集中受理、批量审批”的措施,实行灵活多样的担保和反担保方式,为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畅通创业贴息贷款“绿色通道”。自2003年淄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万笔33.4亿元,带动就业13.5万人。近年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作用日益明显,其中2015年全市创业贴息贷款发放额度达到13.08亿元,扶持3002户成功创业,带动就业36778人。
   十二五期间,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基础稳定,发展势头良好。今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市人社局将紧跟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十个新突破”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改革工作,狠抓各项制度政策落地生效,促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 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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