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来,我市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推进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先行先试,全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2014年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对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做出全面部署。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对深化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具体要求。6月30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对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一、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义
全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就是要坚持立德树人、创新驱动,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学习为什么、教学为什么、办学为什么的问题。
具体将推进五个转变,实现五个提升。即推进学校管理向教育家办学转变,考试招生向多次机会、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转变,教学方式向以学定教、自主合作探究转变,评价标准向育人导向、多维综合转变,监督机制向社会参与、主体多元转变。实现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做法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改革创新具体目标,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从7个领域推进30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一)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一是实施德育综合改革。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施意见》等6个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配套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等3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配套文件;开展文化名校创建工作,加强家校沟通工作。二是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确定教育创新市级立项项目60个,积极开展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和学习方式变革试验;开展国家课程校本化和校本课程特色化研究,探索在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落实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等实验实践类课程的课时;优化教学过程,促进自主学习,广泛推行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着力培养学生的思辨意识和创新能力。三是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编写《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锻炼指南》,制定校园足球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区域特色校园足球运行机制;开展大美育体系建设,推进“百灵”艺术节创新,开展艺术素质测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
(二)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一是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全面深化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实施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录取依据,基于普职一体化的多渠道育人模式和多元录取形式。改革学业考试科目分类办法,考试科目作为录取成绩使用,会考科目作为录取限制性条件,考查科目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科学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会考学科探索实行多次考试办法,以最好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二是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落实《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建立和完善学生电子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过程性评价。2015年开始,评价结果合格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基本条件之一。三是改革中考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办法。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取消“三限生”招生计划;实行两次志愿填报,提高录取准确度;调整中职类学校招生办法,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积极组织好“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工作。
(三)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一是开展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测评。率先在全省启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分年度制定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测评要点,进行年度测评并形成高质量的测评分析报告。二是开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考核。率先在全省启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制定《淄博市普通高中年度考核细则》,完善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年度实施方案,推进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优质特色发展。三是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启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引导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活动和教育评价。
(四)分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一是积极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已经组织两批市属学校内部交流轮岗和集中帮扶高青一中以及“三区”人才教师专项支持计划、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二是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和试点准备工作,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出台提供了数据资料。
(五)优化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一是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学校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向农村中小学倾斜的教师管理制度。二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制定《淄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举办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教师培训班和小学班主任全员远程研修,培训中小学教师4500余名。
(六)创新社会力量办学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途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形式举办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普惠型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七)构建社会参与监督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全面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对政府、教育部门、教育机构和全市中小学校的全覆盖、多层次、常态化督导。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县创建、“全面改薄”工作和解决大班额工作。
三、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
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以“走在前列”为目标扎实推进,孙伟副省长和省督查组均对我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给予肯定。
一是教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教育局建立内部工作机制、改革要点工作台帐、定期调度工作制度。对《淄博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提出的30项具体举措进行了分工分解,参照省发20个配套文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全面构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政策体系,保障各项改革举措顺利推进。各区县10月底前制定完成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是育人质量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活动体系已基本建立,德育品牌塑造、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育人环境优化、家校合作等具体任务已逐步落实,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高考质量在持续高位基础上再创新高,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和特色学校落户我市,夺得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团体总分第一桂冠。
三是教育发展进一步均衡。继临淄区、张店区(含高新区)、淄川区和桓台县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认定标准后,我市周村区(含文昌湖区)、高青县已经通过省级评估,正报教育部认定,博山区、沂源县拟申请省认定。完成了全市2014—2018“全面改薄”规划编制,共规划学校204所,总投资42860万元,其中校园校舍规划改造面积193022平方米。
四是民生实事进一步落实。2015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了考试招生制度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引领作用,我市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通过网络组织社会满意度测评,全市29所高中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及其家长20万余人采用不计名方式对所在学校的管理和教学进行评价。学生及家长评教参与率分别为95.76%、94.16%,满意率分别达97.44%、97.86%。
五是改革经验进一步推广。通过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准确解读改革政策,及时宣传改革成效,提高了基层群众对基础教育改革的知晓率,营造了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我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经验在《山东教育报》《淄博日报》等媒体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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