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过程中,坚持工作不走样、群众利益不受损,加快推进并突出抓好“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巩固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规模经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淄博市突出抓好“确权确股不确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的做法。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背景和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这次确权登记颁证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就是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把农户的承包地搞准搞实,就是让农户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有多少地、都在什么地方。实现农民的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和承包地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在此基础上,建立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
二、主要做法
1、在开展两轮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3年4月19日召开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出台了《淄博市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先后进行了二批试点。试点工作起到了探索路子、明确方法、宣传政策、积累经验的重要作用,为全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2014年2月20日,全市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会议”,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把确权颁证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重点来抓。市委常委会确定市长为总协调,分管副市长任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市农业局设立办公室,各区县、镇(办)分别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村(居)成立了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组成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细化工作方案,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细做实。市、区县及镇(办)分别制定两轮试点和全面开展的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对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分批次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配档表》,印发了《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法规政策问题解答》,统一了政策口径、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4、严格操作规程,务实高效地开展测绘工作。采取统一测绘方法、统一采购程序的办法,保障技术标准统一。第一批试点全部采用实测法开展测绘工作,由于工作时间长、成本高,从第二批试点开始,在坚持群众认可的前提下,采取“图解+实测”的办法开展测绘工作。积极与国土部门合作,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开展调查勘测。参加承包地确权的测绘单位全部由区县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确定,降低了测绘成本,保证了工作质量。
5、落实工作经费,提供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一律由各级财政承担,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统一建设市、区县、镇(办)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招标采购承担全市所有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安排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5200万元。
6、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推动。一是建立市委农工办、农业局、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金融办等多部门协调机制。二是建立工作调度制度。每10天调度一次工作进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市领导小组成立了四个督导组,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农业局局长担任组长,每半月督导一次。四是制发工作简报。市及各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五是对调查测绘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7、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重点对“两田制”、机动地超标、随意调整土地等进行查处和纠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进行登记确权。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由村民协商解决,实行一村一策。
8、积极探索 “确权确股不确地”有效实现形式。对于部分城区村、园区村及土地面积少、四至不清的村(居),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印发了《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控制范围、民主自愿、依法依规、积极稳妥”4项原则,严格了12步工作流程,开全国“确权确股不确地”之先河。淄博市的做法得到了中农办、农业部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其他省市农业专业人员的认可,2014年8月12日省委王军民副书记专门对淄博市做法进行了批示,2014年9月26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农村要情》上刊发了淄博市的做法。
9、健全完善信息、档案,巩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2013年10月份,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全市统一的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系统,已初步建立了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各区县数据库正在汇总提交过程中。为加强地理信息数据保密,我们将涉密的土地确权测绘数据存放于物理隔绝的专用局域网计算机中,进行脱密处理后再应用于工作日常管理系统中。同时,全面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工作,市农业局、市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意见》、《档案整理规则》,实现了全市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标准统一。
10、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质量。为保障确权测绘数据的准确,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对测绘数据成果的质量把握。一是要求测绘公司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所有测绘企业都建立了内部质量检查制度。二是对调查测绘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在区县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县部分村的地块进行实地抽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采取市、区县联合检查的方式,依据农业部登记试点操作规程、三项行业标准以及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对全市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自检核检。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全市已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积极迎接省级检查验收。从目前情况看,取得的初步成效是:
1、积极探索土地确权的有效路子。立足自身实际,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主要进行了10个探索:一是率先做出了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的决策;二是通过招标率先印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让农户看到了确权的成果;三是率先开发应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区县、乡镇三级互联互通;四是率先配套建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和抵押融资平台,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奠定了基础;五是率先探索了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初步找到了城郊村、园区村确权登记的具体办法;六是率先进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七是率先采取市、区县联合检查验收的办法,进行内业检查;八是率先进行了外业核检,保证了工作质量;九是率先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达100%;十是率先基本完成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所有区县完成率超过90%。
2、利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激活农村生产要素。目前已有53个镇办初步建立起了土地流转和抵押融资的服务平台,健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纠纷仲裁等制度建设,设立了产权登记、土地流转、融资服务等工作窗口和纠纷调处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和《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办法》、《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两个平台建设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截止目前,全市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6370万元,金融支农取得重大进展。
3、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58.69万亩,占土地承包面积的24%,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103家,家庭农场579家,分别增加192家和16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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