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2016-03-22 18:01:3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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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认真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省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还林于民为目标,围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改革要求,组织全市完成270.8万亩集体林地明晰产权、确权到户的基础改革任务。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制度措施,保证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政策落地生根。
   一、背景
   多年来,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7月全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基础改革任务。但这仅是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还必须探索出台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淄博市进行积极探索,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保证中央和省委相关政策落地生根。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建设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搭建便民服务平台。针对基础改革后形成的林权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分散化、林权交易市场化、产权变更经常化的集体林权新特点,积极探索建立林权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指导各区县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区县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目前,淄川、博山、周村、临淄、沂源等5个区县经编办批复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均为财政拨款全额预算单位。争取市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支持各区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办公有了固定场所,并配备相关设备。制定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统一合同文本,设置抵押登记、林权流转等服务窗口,为林农和林企提供林权登记、流转备案、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抵押登记等一站式便捷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为林农群众办理林权证10055份,发布林权流转信息303条,调处林权纠纷37件,接受群众咨询1068人次,办理林权抵押登记21件。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依法维护了林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出台林权抵押贷款办法,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淄博市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监会 保监会 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与银行、财政、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淄博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简化了林权抵押流程,为推进全市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与齐商银行、邮储银行等单位开展了“银林携手促发展”活动,组织召开银企推介会、“银林携手促发展”活动部署会,下发《关于开展“银林携手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搭建林、银、企合作平台,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支持。制作全市统一的《林权他项权证》,明确借贷双方的责任义务,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4件,金额2.27亿元。通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盘活了林地林木资产。
   (三)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动林业集约发展。指导帮助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工作章程、服务准则、行业自律、财务管理、利益分配、民主管理等制度。制订《淄博市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林业企业的培育,引导企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出台《淄博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2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26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创建为省级示范社,30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创建为市级示范社。通过辐射带动,推动林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聘请专家学者来淄博举办技术培训班,组织示范社和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全省培训,开拓视野,提升素质。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期,培训2万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3万份。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参加林交会、花博会等展会活动,争创知名品牌,扩大产品和企业知明度。
   (四)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降低林业经营风险。组织各区县认真传达学习《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山东省森林保险条款》相关精神,增强做好森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各区县进行森林保险需求摸底调查,对保险规模和补贴资金认真测算。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保费补贴配套资金,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安排。与保险经办机沟通构协调,就保险范围、工作程序、条款内容、理赔条件等进行对接。本着“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确定在淄川、博山、临淄、沂源、高青等区县和市鲁山林场、市原山林场率先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目前,3家保险公司分别与参保单位签订了投保协议,全市完成公益林参保面积150万亩。通过落实政策性森林保险,有效降低林业经营风险,消除林业经营者的后顾之忧。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林改后,林地产权明晰,责、权、利统一,林农在发展林业上真正舍得投入、精心管护、有效降低了森林火灾、乱牧牛羊、乱砍滥伐事件的发生。尤其是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的成立,为林权管理和服务林农提供了平台,规范了流转程序,统一了合同文本,无偿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有效杜绝了“私下流转”和“暗箱操作”,防止了林业资产流失,林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林改后,林农成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既可以自己发展林业,也可以把自己的林地通过转让、承包、出租等多种形式流转出去,让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和工商资本流向林业开发。以林权抵押的形式获得贷款,林业融资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如,山东川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在太河镇东石村通过拍卖形式购买山林、荒地1.3万亩,把过去无人问津的穷山建成了集风景揽胜、休闲度假、餐饮娱乐为一体的风景名胜区。
   三是促进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集体林权改革是一项惠民利民政策,极大的调动了林农和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积极性,通过林地使用权流转,盘活了林地和“四荒”地资源,既增加了森林绿量,也增加了当地群众土地收益和劳动收益,实现了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责任编辑 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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