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案例
2016-03-22 18:11:4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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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鲜明提出的政策主张,今年2月份,我省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成为全国开展此项工作的唯一试点省份,我市沂源县被列为全省首批27个试点县(市、区)之一。按照试点工作的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我办卡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通过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
   一、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开展好试点工作是国务院、省交付我市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市深化金融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根据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座谈会的统一部署,在抓好沂源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面上深入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引导工作,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引导规范工作方案》,对引导规范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方法步骤和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前,沂源县的试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已颁发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的合作社1家,核准互助金限额300万元,首批47名社员参与。正在准备申报资料待审的合作社2家,这2家合作社运营都比较规范,章程、制度、组织机构健全,是省级以上示范社,其中1家是国家级示范社。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试点。根据省、市工作具体安排,通过认真学习把握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精神,研究制定了《淄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确定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完善,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2015年重点做好引导规范和试点启动工作。首先是深入贯彻银监会、农业部、供销总社和省政府关于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引导规范工作,为开展信用互助试点奠定基础。同时在沂源县做好试点启动,对于达到《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予以资格认定,颁发资格认定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监管工作。2016年,重点做好试点推广工作,总结沂源县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在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区县铺开。2017年,重点进行完善提高,完善扶持政策及监管措施,进一步抓好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探索开展社区性农村信用互助组织试点,初步建成与我市“三农”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
   (二)严守规则,细化措施,设立首批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农村金融的一项重大决策,又是一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满足农民最直接、最基础资金需求的具体工作,它的金融属性决定了试点的敏感性和风险性,必须有基本的规则制度,来保证这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循上级反复强调的“社员制、封闭性,不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等6条基本原则,作为试点的政策红线不能触碰。在宣传培训过程中反复强调说明,树立规则意识,并在制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中加以约束和体现。
   在抓好沂源县试点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省金融办提出的“6812”时间节点要求,提高工作效率,迅速开展工作,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坚持稳妥推进。一是深入调查摸底,确定试点对象。沂源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2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7家,省级11家,市级20家。在选择试点社时,我们本着“规模适中、运作规范、认识到位、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深入调查摸底,确定初步范围。随后,合作社主管部门和金融办深入镇、村,与十几家合作社理事长进行座谈交流,宣传信用互助业务内容,了解合作社基本情况以及对信用互助业务的认识、试点意向,最终确定了省级示范社--沂源县新康桔梗专业合作社作为首批试点对象。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辅导,做好试点的基础工作。组织拟参与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合作社管理人员,参加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培训班,了解信用互助合作试点背景、核心内容和操作细节。起草明白纸,发放给社员,详细解释信用互助业务内容,特别是通过与不同形式的资金互助组织的对比,提高社员对信用互助业务的认识水平。三是建立运营规则,完善治理结构。指导帮助参与试点的专业合作社起草了工作守则、公示制度、议事规则、业务流程、盈余分配、风险报告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了《合作社章程》。通过有效的组织制度设计,形成公开透明、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建立决策科学、制衡有效的治理结构,为规范开展试点提供制度保障。四是严格审核,颁发资格认定书。县农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指导新康桔梗专业合作社召开了成员大会,通过了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议案,确定了参与信用互助业务的社员人数、出资额度,从中推选出了资金使用评议小组成员,聘用了信用互助部经理、财务人员等,形成齐备的申请材料,经沂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批复,颁发了资格认定书。新康桔梗专业合作社选择沂源县农信社作为其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账户开立和资金存放、支付及结算的唯一合作托管行,为其提供业务指导、风险预警、财务辅导等服务。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县农信社、新康桔梗专业合作社签订了资金托管协议。
   (三)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加强规范引导。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座谈会以后,我市立即召集市农业、供销社、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握好试点工作的总体方向,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的推进试点工作。在抓好沂源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面上深入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引导工作,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引导规范工作方案》,对引导规范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方法步骤和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农业和供销部门筛选确定系统内的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引导,为下步试点推开打好基础。目前,每个区县都初步确定了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对象,按照开展信用互助试点的标准逐步进行引导规范,待条件成熟经批准后即可开展试点工作。
   三、面临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创新内容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由于试点工作全国尚属首次,一切都要从零开始探索展开工作,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在具体工作中也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和压力,比如知识储备不够,把握问题能力不足,监管力量偏弱等。在下一步的试点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学习意识,强化规则意识和风险意识,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抓好试点的规范运营。指导新康桔梗专业合作社做好资金托管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整理好经营场所,悬挂统一标示牌和规章制度。帮助合作社信用互助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健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章程是决定合作社发展方向的基本制度,社怎么办、事怎么干、谁说了算,都由章程来规定。进一步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以制度促规范。目前,新康桔梗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进展较为缓慢,下一步,我们指导和帮助合作社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快业务开展步伐,实现规范运营。二是加快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发挥好区县政府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第一责任人作用,加强人员配置和培训,提高监管能力。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细化监管措施,严格实行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管理,建立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制度,实施现场检查、统计分析、信息披露、社会监督等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确保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规范运营。三是继续强化引导规范,为后续试点打好基础。抓好《淄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引导规范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农村各类信用合作组织和信用互助行为。实行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规范有序和风险可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避免急于求成,一哄而上。按照我市试点方案确定的步骤,年内再展开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确保年底前试点家数不少于3家。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培训规划,列入新型农民培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加强对信用互助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基层政府和监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日常监管制度和方法,更好地帮助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促进规范运营。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发展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规划引导、分类评级和扶持力度。结合我市将要设立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运用,对开展信用互助试点的专业合作社给予设立奖励,对试点运营规范、效果明显的专业合作社,以风险补偿、绩效考核奖励等方式给予扶持,从而推动试点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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