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打造环保审批“三最”城市
2016-03-22 18:16:3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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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来,市环保局以环保行政审批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牢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的目标,按照改革工作推进步骤,结合工作特点和环保许可工作实际,对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体系进行优化提升,努力实现环保审批便捷化、实效化、标准化,成为全省环保审批事项最少、时间最短、费用最低的“三最城市”。
   一、背景与起因
   一直以来,政府部门“庸懒散浮拖、为官不为、门易进脸好看事难办”,这些“软钉子”扎得群众有苦无处诉,有事无处办,“最后一公里”的梗阻问题饱受诟病。 在环保部门内部,环评审批时间长、服务态度差,成为企业、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伴随着李克强总理“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的疾呼,将这一轮政府的简政放权推向高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优化,着力打造“三最”城市,多次安排部署落实,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按照“市级审批权限除中央和省明确规定不准下放外,一律下放到区县”的要求,对环保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自查落实,并与全省其他地市的环保行政许可情况进行对标,认真进行了横向比较,先后前往青岛、烟台、泰安、聊城、济宁进行了现场学习。2014年9月,市环保局被批准为我市两个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之一,结合市环保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淄博市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审批时限最短、审批速度最快、力争实现限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双一百”的审批服务目标,确定了“五个一”(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待好每一个服务对象、做好每一天工作)、“五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业务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审批服务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的工作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力推进环保行政审批管理创新,全面打造规范、高效、勤政、廉洁的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体系。
   用简政放权的“当头炮”,来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如果说持续简政放权旨在践行“大道至简”,那吗保障被下放的审批权规范运行,则是将任性的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关键所在。对于行政职能部门来说,只有强化监督与追责,才能避免监管职责随着审批权一同“下放”;只有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释放改革红利,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
   二、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整合削减环保行政审批事项
   市环保局原有6项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办理、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和危险废物跨市转移许可。根据实际审批情况进行了整合削减,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项许可事项整合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1项许可事项,将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和危险废物跨市转移许可2项许可整合为医疗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物跨市转移许可1项许可事项,排污许可证许可保留。整合后由现有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为3项行政许可事项,成为省内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城市。
   (二)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
   对审批权限最大限度进行下放,根据《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公告2015年第17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鲁环发[2015]80号),下发了《关于下发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评负面清单、“先批后审”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函[2015]138号)。除“承”(承接省厅下放的各类项目)、“超”(燃煤量超过1万吨的项目)、“重”(涉一类重金属的项目)、“跨”(跨区县的建设项目)、“射”(放射源、射线装置类项目)等项目外,其余项目的环评审批权全部下放;与环评审批权限相对应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和重金属总量确认权限同步下放至区县级环保部门;所有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权全部下放。
   (三)提高审批效能,缩短审批时限
   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时限进行调整,修改完善、材料齐全、具备审批条件的环评报告受理后,报告书3个工作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登记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含公示时间和环评修改时间)。试生产批准环节办理时限由现有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至1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节办理时限由现有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不含许可公示时间)。排污许可证许可由现有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医疗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物跨市转移许可办理时限由现有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通过以上举措,提高审批效能,缩短审批时限,使我市成为省内环保行政最具时效性的城市。
   (四)市级及以下环保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收费
   坚持全面开放环评文件编制和环评监测市场,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并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利用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降低中介机构收费。与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对接,吸取青岛等市的先进经验,研究成立专门的环评评估机构,将所有评估费用列入财政支出,不再收取任何评估费用。既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又减轻了企业负担。对验收监测收费进行调研,加大验收监测机构管理力度。在现有竣工验收监测收费以《山东省环境监测收费服务标准》为基准至少下浮20%的基础上,根据核算验收成本,进一步下浮。并对小微企业不收取竣工验收监测费用。与市财政局进行对接,探讨竣工验收监测费用由财政拨款的可行性。既保证环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又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降低相关费用,为企业进一步减轻负担。成为省内环保行政审批不收费、中介收费最低的城市。
   (五)创新性的试行了“先批后审”
   “先批后审”是我市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推出新举措,是指对环境影响较小、改善环境、节能减排、位于规范完善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企业提报环评报告时,只要再按规定进行相关承诺后即可在1至3日内取得审批意见,打破了项目管理“先审后批”固有模式,变“审批”为“批审”,原来前置审批的环评文件只要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即可,为项目落地和后续推进赢取了宝贵时间。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先批后审”的审批模式,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按照项目性质、污染轻重、选址位置、环境敏感程度等要素,选取8大类、40小类编制《“先批后审”试点项目目录》。2014年10月21日,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1×170t/h、1×220t/h锅炉烟气脱硝项目》经市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核、网上受理公示、出具审批意见等办理程序,半个工作日内第一个“先批后审”试点项目批出。2015年6月,我市进一步扩大了先批后审项目试点范围,对企地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市重大项目试行“先批后审”,把《先批后审目录》由原来的8大类40小类扩大至12大类51小类。截至目前,已审批“先批后审”项目37个。
   三、成效与反响
   市环保局实行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体系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一是显著提升了行政效能。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在2014年减少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再次整合减少了三项许可事项,仅保留了三项许可事项。通过下发审批权限,三分之二的许可项目由市、县区两级审批减少为区县一级审批,通过缩短审批时限,许可事项审批时间平均缩短至审批时限的三分之一,尤其是环评审批环节,缩短至法定办理时限的十五分之一以上。部分许可事项采取了“先批后审”,力争做到即来即办。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更加快速的服务。
   二是显著降低了行政审批成本。市级及以下环保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收费,并将环评文件编制和环评监测全面实施市场化,竣工验收监测收费以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为基准至少下浮20%收取。为企业大大降低了环保行政审批成本。
   三是显著增强了行政审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并联审核”、“四个联合”、“三会制度”的实施,充分整合了环保系统各部门、科室的专业优势,群策群力,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 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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